湄潭縣人民政府關於轉發中編辦發[2005]9號檔案和明確加強水上交通安全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

湄潭縣人民政府關於轉發中編辦發[2005]9號檔案和明確加強水上交通安全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,渡口的管理責任單位是所在地鄉(鎮)人民政府,農副業自用船舶的登記、檢丈等日常監管由所在地鄉(鎮)人民政府負責,同時將中央編辦發[2005]9號檔案轉發你們,請你們遵照有關法律、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進一步健全管理制度,完善長效管理機制,落實責任制,強化工作措施監管力度,為湄潭和諧社會的發展營造良好的安全氛圍。

基本介紹

  • 中文名:湄潭縣人民政府關於轉發中編辦發[2005]9號檔案和明確加強水上交通安全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
  • 發布時間:二OO六年十一月十二日
  • 編號:[2005]9
  • 類型:通知
各鄉、鎮人民政府,縣政府有關工作部門:
為加強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,維護和保持我縣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平穩發展勢頭,更好地預防水上交通事故,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》、《遵義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辦法》和中央編辦發[2005]9號檔案通知的要求,結合我縣實際,現就有關問題明確如下:
渡口的管理責任單位是所在地鄉(鎮)人民政府,農副業自用船舶的登記、檢丈等日常監管由所在地鄉(鎮)人民政府負責,同時將中央編辦發[2005]9號檔案轉發你們,請你們遵照有關法律、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進一步健全管理制度,完善長效管理機制,落實責任制,強化工作措施監管力度,為湄潭和諧社會的發展營造良好的安全氛圍。
二OO六年十一月十二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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